从“乌合之众”到“守望相助”
——群体性校园欺凌的心理机制及干预策略
陆丁菲 刘成伟(通讯作者)
湖南科技大学 ,湖南湘潭,411100
摘要:群体性校园欺凌因其组织性、隐蔽性和危害性,成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难点。本文从群体心理学视角出发,系统分析了群体性校园欺凌的心理发生机制,包括去个性化、从众与顺从、责任扩散、模仿学习以及群体角色分化等核心要素。在此基础上,从瓦解欺凌群体、重构群体规范、激活旁观者力量、赋能被欺凌者及修复受损关系五个维度提出系统性干预策略,以期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提供实践参考。
关键词:群体性校园欺凌;心理机制;去个性化;干预策略
一、引言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通过肢体、语言、关系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行为[1]。当校园欺凌的施暴者由个体扩展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小群体时,便构成了群体性校园欺凌[2]。近年来,群体性欺凌已成为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形式[3]。与个体欺凌相比,群体性欺凌的手段更残忍、持续时间更长、对受害者的心理创伤更深。在群体情境下,责任被分散,个体的罪恶感降低,欺凌者更容易做出独处时不敢为的极端行为。更为关键的是,许多平时并无暴力倾向的学生,一旦置身于特定的欺凌群体中,往往会参与施暴。群体性欺凌绝非个体欺凌的简单叠加,而是具有独特的群体心理动力学机制。
本文从群体心理学视角出发,系统解析群体性校园欺凌的发生机制,并据此探讨基于群体层面的干预策略,为一线教育工作者提供理论与实践参考。
二、群体性校园欺凌的心理机制
(一)去个性化:个体身份的隐没与消解
去个性化是指个体在群体活动中,自我意识与道德约束被群体认同所淹没,进而丧失个人个性的心理过程。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揭示,群体中的个人会感到一种“势不可挡的力量”,使其敢于发泄本能的欲望,而在独处时这些欲望往往受到理性的约束。这一理论解释了为何平时循规蹈矩的学生,一旦融入欺凌群体便可能变得面目全非。
去个性化主要通过两条路径发挥作用。其一为匿名性:群体为个体提供了“隐形衣”,使其认为自身行为难以被辨认。正如勒庞所言,群体中的个人会因不必承担责任而敢于发泄本能的欲望,这种“不被看见”的安全感解除了个体内心对行为后果的顾虑。其二为情绪传染性:群体具有极强的情感感染力,高涨的攻击性情绪会在成员间迅速蔓延并极化。即便部分学生最初持观望态度,也极易被狂热的群体氛围所裹挟,最终被动或主动地卷入施暴行为。
(二)从众与顺从:群体压力的行为趋同
从众是个体在真实或想象的群体压力下,改变自身行为以契合群体标准的倾向。青少年正处于同伴关系高度敏感的时期,对归属感的渴求与对孤立的恐惧同时作用于他们的行为选择。在崇尚“哥们义气”的群体中,拒绝参与欺凌往往被视为“背叛”,会被群体排斥甚至成为下一个欺凌目标。因此,即便内心并不认同欺凌行为,个体仍会选择附从,以免被边缘化。
顺从则是从众的另一种形式,即个体在他人直接请求下做出响应。欺凌群体中常存在曾受群体“恩惠”(如被保护、被接纳)的成员,出于互惠心理与报恩压力,极易在直接的邀约下参与施暴。从众与顺从共同构成了欺凌群体的“人员补给线”,使许多原本并无攻击意图的学生被动卷入施暴者的行列,壮大了欺凌的声势。
(三)责任扩散:“法不责众”的心理逻辑
责任扩散是指群体行动中个体感知到的个人责任显著降低的现象。当欺凌由多人共同实施时,每个人都倾向于将后果归因于群体而非自身,正如一名参与群体欺凌的学生所言:“大家一起打的,又不是我一个人打的。”这种心理使得个体在欺凌时不必独自承担行为的全部道德负担,从而降低了罪恶感和羞耻感,使欺凌行为的升级。
责任扩散的后果不限于施暴者。当欺凌以群体面目出现时,它还会抬升旁观者报告的心理门槛。知情者感知到的“报复威胁”从一个“点”扩散为一个“面”,沉默便成为多数人的“理性”选择。这使欺凌行为更加隐蔽和持久。
(四)模仿学习:攻击行为的传播路径
社会学习理论认为,攻击行为可以通过观察和模仿而习得[4]。在同伴群体中,如果欺凌者未受到实质性惩罚,甚至获得了同伴的关注与某种“威望”,旁观者便会将欺凌视为一种可行的行为模式。值得注意的是,模仿不仅发生在“从旁观者到欺凌者”这一方向上,部分被欺凌者在习得性无助后,也可能通过模仿攻击行为来实现身份转换——从受害者变为施暴者,形成“受害者-欺凌者”的恶性循环。
(五)角色分工:欺凌群体的内部结构
群体性欺凌并非“乌合之众”式的无序攻击,其内部存在着明确的功能分化。欺凌群体成员区分为主导型欺凌者与依附型欺凌者[5]。主导者是群体的核心,负责发出攻击指令、确定攻击目标,并以“断言”和“重复”的方式将指令植入群体成员的认知;依附者则放弃独立思考,将群体意志内化为个人意志,成为指令的执行者。这种结构化分工使欺凌群体具备了超越个体简单相加的组织效能,使攻击更具协调性、持续性,也使得干预更加困难。瓦解欺凌群体,不能仅靠针对个体的惩戒,更需要对群体结构的整体性的破坏与重构。
三、群体性校园欺凌的干预策略
基于上述心理机制的分析,群体性欺凌的干预须从“惩罚个体”转向“重塑群体”,由此从以下五个维度提出具体的干预策略。
(一)瓦解欺凌群体:切断“恶”的组织化联结
1. 转化核心头领
欺凌群体的凝聚力高度依赖头领,一旦核心人物被转化,群体往往随之溃散。首先,由心理教师对头领进行一对一评估,了解其领导欺凌群体的内在动机(如寻求关注、权力欲、家庭因素)。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转化方案,如利用其组织能力,安排担任班级体育委员、活动组织者等正向领导角色,将其能量引导至建设性方向,并定期跟踪反馈,当其表现出正向行为时及时强化。对头领的干预不能停留于简单惩罚,而应通过系统性教育、心理疏导和价值观引领实现深层转化。
2. 转化普通成员
在全面了解每个成员家庭背景、性格特点和学业状况的基础上,制定“一人一策”的转化方案。班主任与每位成员进行不少于三次的深度谈心,建立信任关系,然后根据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策略。对盲目跟风者,着重培养其独立思考能力,通过角色扮演让其体验被欺凌者的感受,激发同理心;对受胁迫参与者,给予其“安全退出”的通道,如承诺保密、提供保护等,消除其后顾之忧。此外,为每位成员安排一位正向的“成长导师”(可由任课教师或优秀学生担任),进行日常陪伴与引导。
3. 实施物理隔离与行为监控
通过调换座位、调整宿舍、重新编组值日等方式,将群体成员分散到不同学习小组和宿舍,减少日常聚集机会。同时,班主任需建立日常观察记录制度,对成员的互动频率和行为变化进行跟踪,及时发现“死灰复燃”的苗头并进行干预。
(二)重构群体规范:建立“善”的替代框架
1. 教师主动介入,重塑群体动力
教师可利用学生对教师的天然服从性,渐进式地剥离主导者的影响力。具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建立关系,教师寻找与群体的共同兴趣点(如篮球、游戏等),以“同好者”身份参与其课外活动,仅建立信任不作任何评价;第二阶段为价值引导,教师在群体中逐步表达自己的观点,如“我觉得欺负弱小没什么意思,有本事在比赛中赢对方”,引导学生将攻击欲转向良性竞争;第三阶段为规范确立,当群体开始接受教师的价值引导后,正式确立新的群体规范,如将群体转化为学习互助组或运动兴趣小组,促进其转变。
2. 构建班级“保护者”群体
选取对受欺凌者抱有同情且同伴地位较高的2-3名学生作为核心,组建“守望者联盟”。班主任先私下与这些学生沟通,明确其角色和使命;在公开场合,通过表扬其友善行为来提升其在班级中的影响力;明确该群体的宗旨是“发现欺凌及时报告、看到孤立主动陪伴”,并提供具体的行动指南,如“看到有人被围住,立即去办公室找老师”“主动邀请落单的同学一起活动”等。通过持续的正向宣传,吸引更多中立旁观者加入,形成与欺凌群体相抗衡的正向力量。
(三)唤醒旁观者:打破“沉默的螺旋”
1. 开展系统的旁观者干预课程
每学期利用心理课或班会开展2~3次旁观者专题教育。首先,通过视频或案例让学生代入旁观者角色;其次,组织专题讨论“如果我在场会怎么做”,暴露其真实顾虑(如害怕报复、担心多管闲事);再次,教学生区分“直接制止”与“间接干预”,告知“报告老师”不是告密而是负责任;最后,进行“一分钟干预”情景模拟,练习“走过去站在受害者旁边”“大声说‘老师来了’”等低风险中断策略。
2. 建立便捷安全的报告通道
降低旁观者行动门槛的关键在于消除顾虑。学校可在教学楼、宿舍楼隐蔽位置设置实体举报信箱,同时在校园公众号或钉钉平台开设匿名举报入口。安排专人每日查看并反馈处理结果,承诺对举报者身份严格保密。当学生发现报告有效且安全时,报告意愿会显著提升。
(四)赋能受欺凌者:重建个体与群体的联结
1. 分阶段开展心理干预
第一阶段(危机期):由心理教师进行一对一危机干预,运用倾听、共情等技术帮助其释放情绪,重点是让受害者感受到“不是我的错”“有人相信我、支持我”。第二阶段(恢复期):通过沙盘游戏、绘画治疗等方式帮助其表达难以言说的创伤体验。第三阶段(重建期):进行社交技能训练,通过角色扮演教其如何主动开启对话、如何回应他人的邀请等基本社交技巧。
2. 创造融入集体的结构性机会
班主任应有意识地搭建受欺凌者回归集体的桥梁。安排其参与协作性任务,如小组项目、班级值日、运动会接力等。任务设计应遵循“小步子”原则,确保其能成功完成(必要时提前给予帮助),以积累正向的同伴互动体验。任务性质强调“合作”而非“竞争”,完成后及时给予公开肯定,帮助其重建在班级中的积极形象,修复受损的自尊。
3. 构建家校支持同盟
家庭支持是受害者走出阴影的基石。班主任需在欺凌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联系受欺凌者家长,告知事件经过和学校已采取的措施,并指导家长做到“三要三不要”:要耐心倾听不要追问细节,要表达无条件支持不要指责孩子“软弱”,要配合学校不要冲动自行解决。建议家长在家庭中通过高质量的陪伴、运动锻炼、兴趣培养等方式,帮助孩子恢复身体能量与自信。
(五)修复受损关系:协商对话与后续跟进
1. 规范召开多方协商会议
在确保受害方自愿参与且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由学校德育负责人主持,组织欺凌者、受害者及双方家长进行协商会议。会议流程应严谨规范:各方分别陈述事实与感受,欺凌者需全程倾听受害者描述其受到的伤害;欺凌者当面道歉,需具体说明“我做了什么”以及“我认识到那是不对的”;共同商定补救措施,包括书面道歉、经济赔偿或劳务补偿等;明确后续行为承诺与违约后果。整个过程需有心理教师在场,随时关注双方情绪状态,必要时暂停会议以进行情绪疏导。
2. 建立持续修复机制
关系修复并非一日之功。学校需在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后分别进行回访,了解双方关系状态、是否出现新的冲突,必要时提供进一步的心理支持。对于真诚改过的欺凌者,学校应给予“重新开始”的机会。这种“责任的承担”与“改过的机会”并存的模式,既维护了校园正义,也为欺凌者的转变提供了现实可能。
四、结语
群体性校园欺凌的根源,不在于“一个坏孩子”的恶意,而在于“一个坏群体”的生成。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是让每一位学生在群体情境中依然能够保持独立的道德判断,让“保护者”成为群体中的多数,让“沉默者”敢于发声。当每一个学生都能在群体压力面前坚守良知,每一双旁观的眼睛都能在欺凌发生时选择行动,校园才能真正成为每一个孩子安全成长的港湾。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EB/OL].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6/s3325/20161/t20161111_288490.html.2016-11-02.
[2]尚沙沙.农村初中群体性校园欺凌个案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22.
[3]汪文杰,杨春磊.群体性校园欺凌对欺凌者的犯罪诱导及预防[J].贵州警察学院学报,2019,31(6):70-78.
[4]Bandura Albert.Aggression : a social learning analysis[J].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73, 26(5):1101–1109.
[5]钟振华,徐洁.群体性校园欺凌的发生机制及其治理[J].教育理论与实践,2023,43(35):16-20.